立法會通過提高申請法律援助的收入及資產限額。政府建議按周年檢討結果,將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限額,由二十六萬元,增至二十六萬九千六百二十元,而為夾心階層提供的輔助計劃限額,就由一百三十萬元,增至一百三十四萬八千一百元。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表示,當局及法律援助署,正籌備檢討申請法援的資格,將於下一會期向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匯報進度。泛民多名議員都認為,政府應盡快成立獨立機構處理法律援助,以免申請受政治因素影響,曾德成表示,會參考持份者及社會的意見,研究成立獨立法援局的可行性及可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