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貿易公司女董事,因為在零九年,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供虛假的單據及運貨單,以獲得總值約一千五百萬元的出口貸款,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六年八個月。有關公司零九年被高等法院勒令清盤後,臨時清盤人發現公司的貸款文件是虛構,於是報案,警方發言人表示,會繼續透過偵查及檢控各類騙案,以維持香港安全及穩定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