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今個月開始接受申請。津貼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已調高,合資格人士可按新限額申請津貼,申請人可選擇以個人或住戶單位申請,亦可選擇即日起提交申請,以領取今年一至六月的津貼,或選擇稍後提交申請,申領過去十二個月的津貼。市民可到勞工處各就業中心、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辦事處、民政事務總署各諮詢中心、社會福利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勞工處網頁下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