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酷刑申請,經民聯梁美芬說,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事件中,令人反思政府如何去判斷何謂政治罪行。工業界林大輝擔心,斯諾登事件會重演,關注斯諾登當時是否有足夠條件申請免被遣返。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說,斯諾登經已自行離港,不會再評論事件,而根據入境條例,若有人需要被移交,而他在未離開香港前提出酷刑申請,政府會暫停移交,直至酷刑申請處理完畢,當事人亦可以就引渡提出反對,但若果當事人無觸犯香港法例,亦毋須被移交,則不符合酷刑聲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