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被控非法集會,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時,陳玉峰同意案情,控方則不提証供起訴。法庭判處陳玉峰簽保守行為十二個月,如果違反就要罰款二千元。檢控官指現時才起訴陳玉峰,是由於聯絡上出問題,否認有任何政治檢控。他批評陳玉峰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不尊重其他人,甚至影響公眾安全。他指公眾有權集會表達意見,但需要和平合法。二十六歲的陳玉峰,參與前年七一遊行後的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警方當時拘捕九十三人,後來檢控其中九人,包括陳玉峰。另外八名被告,早前已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或簽保及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