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峰重申自己從來沒有迴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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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7-03 11: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7-03 11:24
佔領中環秘書處義工陳玉峰被控非法集會,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時,陳玉峰同意案情,控方則不提證供起訴。法庭判處陳玉峰簽保守行為十二個月,一旦違反要罰款二千元。檢控官指,現時才起訴陳玉峰,是由於聯絡問題,否認有任何政治檢控。他指公眾有權集會表達意見,但要和平合法,批評陳玉峰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不尊重其他人,甚至影響公眾安全。陳玉峰離開法院時重申,從來沒有迴避警方,強調市民沒有責任接警方的電話,又指警方可在她公司外等候她,質疑為何警方在一一年底獲得檢控令後,到今年才檢控。二十六歲的陳玉峰,參與前年七一遊行後的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警方當時拘捕九十三人,後來檢控其中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