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遺囑案,五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高等法院法官麥機智早上繼續總結案情,引導陪審團裁決。他修訂昨日向陪審團作出「撒謊不代表有罪」的指引,認為若證供顯示陳振聰曾撒謊,或可支持控方立場。法官提醒陪審員,陳振聰在警方錄影下作供以及其他證供中,從無承認手持的零六年遺囑是偽冒,亦無指出他在知情下曾使用假遺囑。陪審團需考慮是否能確認被告撒謊,背後是為了修飾罪行,抑或只是出於害怕、迷惘、想保護其他人或隱瞞不道德行為,再判斷有關謊言是否令控罪成立。

他又重申,案件舉證責任在於控方,陪審員需決定能否根據控方證據,肯定被告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