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關愛基金小組通過,放寛惡劣居住環境定義,無物業、非公屋住戶的非綜援人士可申請租金津貼,劏房及板間房住戶以及艇戶都可受惠,申請人收入上限與公屋申請資格看齊,單位租金不能超過公屋入息上限的一半,預計有七萬戶受惠,津貼金額將再交由扶貧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