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寧縣一名五十九歲小學男教師,涉嫌強姦一名十一歲女學生長達兩年,昨日被警方拘捕。警方指,疑犯上月廿五日,以用電單車載被害女生回家為由,將對方帶到樹林內強姦,事後給予女生十二元人民幣,女生將事件告知家人,家人報警。警方調查發現,疑犯早在兩年前,已開始性侵犯受害女生。事發後,當局將疑犯任職學校的校長停職,全縣中小學教師要接受師德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