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唐英年的大宅僭建案,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唐太郭妤淺,承認一項控罪,在零五年八月至一零年十二月,在未獲屋宇署批准下,為約道七號大宅興建地庫和兩個天窗,而辯方就要求將控罪的日期作出修訂。控方又說,他們會撤回第二項控罪,即指郭妤淺在一零年十二月至去年二月期間,明知未獲批准,而進行有關的僭建工程。法官宣布退庭,讓控辯雙方研究控罪的細節。

唐英年今日陪同郭妤淺到法庭,兩人進庭前,被大批傳媒包圍,並無發表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