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建議分案將郭妤淺僭建案另覓他人審理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7-11 15: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7-11 15:28
前政務司長唐英年的大宅僭建案,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唐太郭妤淺,承認一項控罪,在零五年八月至一零年十二月,在未獲屋宇署批准下,為約道七號大宅興建地庫和兩個天窗,而辯方就要求將控罪的日期作出修訂。控方又說,他們會撤回第二項控罪,即指郭妤淺在一零年十二月至去年二月期間,明知未獲批准,而進行有關的僭建工程。法官一度宣布退庭,讓控辯雙方研究控罪的細節。裁判官後來指,如果郭妤淺選擇認罪,可能影響同案其他被告的審訊,建議分案處理,由他繼續審理其餘三名被告的控罪,郭妤淺的案件,就交由其他裁判官審理。較早前唐英年陪同郭妤淺到法庭,兩人進庭時,被大批傳媒包圍,並無發表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