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豁免俗稱惡搞的戲仿作品刑事及民事責任,發表諮詢文件,諮詢公眾三個月。涉及版權條例的修訂草案,提出三個方案,包括澄清刑責所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享刑責豁免、與及加入「公平處理」,豁免教育或新聞用途的刑事及民事責任。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三個方案對從事二次創作的市民,保障都不足夠,其中以第三個方案,即一定程度上豁免戲仿的刑事和民事責任,對一般市民的保障較大,但版權擁有者未必接受。他又指,政府就戲仿問題進行諮詢,是回應社會保障自由創作和版權人利益的要求,但涉及的問題複雜,例如如何界定戲仿,具有爭議性,認為政府需要更清晰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