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列菲菲指骨醫吳彥的判罰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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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7-13 19: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7-13 19:46
一名右腳母趾外翻的女病人,投訴骨科醫生吳彥,安排她兩隻腳都做手術。醫委會裁定吳彥兩項專業失德,包括沒有向病人提供其他治療選擇,及沒有解釋手術併發症風險,判吳彥停牌三個月,他可以上訴。判詞指吳彥將自身利益凌駕於病人利益,並利用病人對醫學的無知獲取利益,考慮案件嚴重,所以不考慮減輕懲罰,以維護公眾對醫學專業的信任。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指,考慮刑罰的主要因素是吳彥沒有向病人講解不同醫療方法,以及治療的副作用,令病人不可以有正確選擇,認為判罰恰當。涉及的女病人在零九年一月,因右腳母趾外翻向吳彥求醫,吳彥建議她左、右腳都做手術。女病人在手術後感到兩腳都痛楚及麻痺,但母趾外翻問題並無改善,向醫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