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媽媽唐慧二審勝訴獲二千多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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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7-15 09: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7-15 09:52
湖南「上訪媽媽」唐慧,向湖南永州市勞教委索取行政賠償案,湖南高級法院今早二審判決,唐慧獲判勝訴,侵犯人身自由獲賠償164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有1000元,但勞教委毋須書面道歉。
去年六月,湖南高級法院對唐慧女兒,被強姦及強迫賣淫案,判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入獄15年。唐慧不滿裁決,去年八月多次上訪,被指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送入勞教所,之後湖南省勞教委撤銷勞教決定,唐慧提出申請國家賠償。今年四月底,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判唐慧敗訴,她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