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頭五個月,收到超過八百宗有關手提電話的投訴,過半涉及維修保養服務,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七成,主要是由於手機供應商,經常以人為因素和理由,拒絕提供手機維修保養服務。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以三千多元購買一部手機,用了七日,手機頻頻自動關機,一個月內先後四次進行維修,但供應商衹是在手機安裝新軟件,兩三日又出現同樣問題,事主要求更換手機被拒絕,消委會交涉後,最終獲退款。另一個案,事主以二千多元買了一部內地製造手機,半年內出現故障,但維修中心處理後,收回的手機IMEI號碼不符,懷疑被換了另一部機,經消委會交涉後,獲更換全新手機。消委會提醒市民,購買手機時,應留意相關保養條款,保留單據,以及了解可能涉及的額外維修保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