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評衞生署員工有薪實習大律師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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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7-15 11:0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7-15 11:00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正討論衞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獲批一年全薪假期,進行大律師實習的安排。衞生署解釋,有十多條有關危險藥物、控煙政策的法例需要執行,多年來有為不同職級的同事,安排法律相關訓練。而今次的個案,是署方希望一位擁有公共衞生專業知識的同事,同時掌握法例內容,為部門同事提供意見。而有關決定是跟條例而做,蔡美儀亦承諾,在受訓完畢後要服務政府至少三年。新民黨葉劉淑儀不滿解釋,批評荒謬,因為警隊亦有過百條法例執行,但並沒有派出人員放有薪假期,做實習大律師。本身是大律師的商界廖長江亦指,署方的解釋是一派胡言,批評衞生署員工進行大律師的實習完全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