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政府規管俗稱「二次創作」的戲仿作品。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馬逢國,指業界歡迎政府重提立法,認為社會需要尊重原創版權。但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擔心,政府未就戲仿作品明確定義,日後會選擇性執法。公民黨郭榮鏗認為,政府應豁免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時事評論戲仿作品,免受法律責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當局將召開公聽會,並將原定三個月的諮詢期延長,但具體時間有待落實,強調政府立場開放,不希望市民標籤為網絡廿三條,影響理性討論。他希望市民提出戲仿作品,在甚麼條件下,應獲豁免法律責任,或提出其他處理方案,平衡網民及版權擁有人的權益,同時顧及香港的國際責任。政府亦會跟進英國立法規管戲仿作品的進展,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