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及國務院辦公廳,為重建艱苦奮鬥及勤儉節約的精神,勒令黨政機關由即日起的五年內,停止新建及擴建樓堂館所,亦不可以以城市改造及城市規劃等理由,重建或購買辦公的樓堂館所,亦嚴禁以學院、中心等名義進行興建。另外,國務院又要求黨政機關清理辦公用房的情況,假如超出面積標準,就需要退還。各級的黨政機關,要在九月底前,向上級匯報相關的執行情況。通知文件指,部分地區和部門近年出現違規修建樓堂館所的現象,影響黨和政府形象,民眾反應強烈。要求各級黨政機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面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將有限的資金和資源,更多用在發展經濟及改善民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