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下午召開第二次會議,討論未來三年的工作時間表。十多名勞聯成員在會場外請願,代表指社會就標準工時已有共識,委員會應用未來三年時間,研究就標準工時立法,而非研究應否立法。代表說,會爭取把標準工時定在每星期四十四小時,加班補水一點五倍,希望商界不要誇大標準工時的影響。勞聯代表向勞工處職員遞交請願信,要求盡快商討標準工時立法的細節。委員之一的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認為,用三年時間研究應否就標準工時立法是合理,因為會影響薪酬結構及經濟發展,不能倉促決定,也要考慮立法對社會的影響,及政府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