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指焚化爐裁決肯定署長環評報告和環境許可證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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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7-26 19:47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7-26 19:47
一名長洲居民就政府計劃在石鼓洲興建垃圾焚化爐,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他敗訴。原訴人梁翰偉指由環保署長審批環評報告,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但法官認為,署長無涉及個人利益,整個程序中表現中立及專業;而報告已評估不同處理廢物技術的好壞及可行性,相信政府會根據環評報告,確保排出的空氣質素符合國際標準,公眾健康的潛在風險較低。梁翰偉表明會上訴。環境局長黃錦星歡迎判決,指法官肯定環評報告客觀透明,他重申現代焚化爐適合香港長遠需要,希望盡快落實。環保署亦認為,裁決確認署長就環評報告和環境許可證所作的決定,強調署方一直根據條例,嚴謹審視每個環評報告及潛在環境影響。地球之友表示,雖然政府勝訴,但不應匆匆重提焚化爐方案,而應該做好回收減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表示,政府應汲取早前否決擴建堆填區撥款申請的教訓,向市民解釋廢物處理政策,以及焚化爐技術,釋除疑慮,並就地區關注提出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