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廉政公署執行處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廉政公署向高等法院入稟申請命令,向商業電台及陽光時務周刊搜證,做法罕見,他說廉署一般以搜查令方式取證,認為廉署今次給傳媒機構時間,向法院提出反對,做法相對溫和,相信廉署是考慮到公眾對新聞自由關注,至於索取訪問原材料,他個人認為廉署是希望證物有連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