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保釣行動委員會,計劃下星期初駕駛保釣船「啟豐二號」出海,但指海事處的驗船檢查需時超過半年,質疑是拖延。海事處回應時澄清,不存在驗船需時超過半年的情況,指啟豐二號的驗船證明書去年十月到期,船東在上月十八日才向海事處申請驗船,上月三十日與處方預約在本月一日驗船,海事處當日的驗船結果顯示,船隻有四十一項缺陷,已要求船東更正,完成後再覆檢,待符合所有驗船要求後,會發出驗船證明書。海事處強調,一向以專業嚴謹態度為船隻檢驗,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