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互租單位騙取租津獲判緩刑
本地
發佈時間 2013-08-08 18:4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8-08 18:42
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已停職的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單位騙取租金津貼的案件,區域法院判處兩人串謀詐騙罪入獄八個月,使用文件意圖欺騙罪入獄六個月,全部緩刑兩年。麥齊光離開法院時表示,不後悔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服務社會的信念不變,會與曾景文研究是否上訴,對於事件令曾景文受牽連感到不安樂。曾景文表示多謝家人、親友及同事支持,未有回應判刑。麥齊光前上司、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麥齊光無要求她寫求情信,但以兩人的友情,只要麥齊光提出,她義不容辭。林鄭月娥強調,麥齊光的個人品格及社會貢獻都是值得她繼續支持,深信麥齊光日後會在不同崗位繼續服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