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籍男子及一名本地男子,洗黑錢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入獄六年半及兩年。案情指,多名海外受害人在一零年三月至五月,被誘騙將合共二百五十萬美元及二百一十萬歐元款項,存入本地一個銀行戶口,聲稱投資本港股票市場,但受害人其後發現投資並不存在。警方在一一年接報後調查,發現兩名被告分別在涉及的銀行戶口,清洗約四千一百萬港元及一百一十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兩人今年初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