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檢察院證實,上月二十日首都機場發生的爆炸案偵查終結,犯罪嫌疑人冀中星,涉嫌爆炸罪,由公安分局移送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半官方中新社引述朝陽檢察院工作人員說,首都機場爆炸案在上星期四移送到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如果案情較為清晰,可能一個星期或半個月內,就能進入起訴階段。公安指,三十三歲的冀中星為反映個人訴求,經過精心準備,攜帶自製爆炸裝置和傳單,到首都機場T3航站樓引爆。冀中星左手炸傷被截肢,他的代表律師表示,冀中星是不滿被東莞警方毆打以致傷殘,要求當局覆查無結果,為引起關注而在機場派發傳單,不小心拉著引線引發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