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四歲財富管理公司前保險顧問,企圖藉作出虛假陳述誤導廉署,被判入獄四星期。廉署去年初調查一宗虛假保單詐騙案,擔任保險顧問的女被告,涉嫌代女兒投保虛假保單。但她向廉署人員表示,從未為涉案的公司工作,又假稱並無購買本票清繳保費,亦並非付款授權書上往來戶口的持有人。裁判官判案時指,控方證人誠實可靠,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判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