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指鏡片防霧劑不屬署方規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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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8-16 18:4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8-16 18:42
一名市民在防水泳鏡上噴灑防霧劑,結果游泳後,雙眼紅腫及疼痛求診,證實患上化學性結膜炎,右眼角膜五至六成損傷。有眼科醫生表示,鏡片防霧劑的成份普遍是酒精或梘液,一旦接觸到眼睛,可能令角膜損傷,相信事件同鏡片防霧劑有關,已聯絡衛生署及海關,要求加強監管,及檢查有關成份對人體有無害。協助事主的病人醫護權益協進會建議,使用鏡片防霧劑前要先稀釋,用後一旦不適,要用大量清水沖,洗眼晴,並立即求醫。衛生署回應指,在法例上,鏡片防霧劑不屬於藥劑製品、藥物或醫療儀器,不受署方規管,建議市民使用任何化學物品時,都必須小心謹慎,以免觸及眼睛,影響眼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