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去年工作回顧,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特別談及和平及合法進行示威的基本權利,他說,憲制秩序是以尊重法律為經,尊重他人為緯,身為檢控人員,會力求在處理公共秩序活動中出現擾亂秩序及引起騷亂的違法行為時,取得適當的平衡。他說,本港由九七年一千次經批准的示威活動,大幅增至去年的七千五百次,激烈及暴力行為愈來愈多,但只針對有明顯越軌,漠視或違反法例的公然違規案件作出檢控,相對檢控數字偏低,反映已充分考慮並尊重市民示威的權利。
另外,刑事檢控科的數字顯示,自從打擊洗黑錢條例去年四月起,將金融機構不遵守客戶盡職審查規定列為罪行後,收到的可疑交易報告急劇上升,單是首六個月,已增加近三成。而針對從罪行中得益的罪犯,取得創紀錄的三十六項限制令及十七項沒收令,被限制的資產總額達到十三億九千萬元,是過去三年來的最大數額,法院命令特區政府沒收其中的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