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副市長葉際仁,涉嫌濫用職權,省委批准將他開除黨籍和公職。調查發現,葉際仁在職期間,違反規定,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億一千五百七十多萬元。他又非法收受或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