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不滿南丫海難港燈處罰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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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8-19 19: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8-19 19:58
去年南丫海難港燈船隻「南丫四號」船上船員,較牌照規定少一人,港燈被法院判罰九百元。港九工團聯合總會不滿判罰太輕,認為意外導致多人死亡,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沒有瞭望員,如果當時船上有足夠船員,相信可減低撞船風險,並可協助乘客逃生,法庭只判罰九百元,是向傷亡家屬傷口灑鹽,亦傳達錯誤信息,令市民覺得司法及執法部門不重視海上安全。工會要求法院重新檢視裁決,加重處罰。有海難事故家屬指,裁判官是依例判罰,認為當晚當值船員人數,並非引致事故的重點,強調家屬最不滿海事處監管及驗船不力,會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