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完成對亞洲電視的調查,指主要投資者王征一直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違反發牌條件;而執行董事盛品儒容許王征參與公司日常運作,已非管理亞視的適當人選。管理局決定,向亞視罰款罰則中最高的一百萬元,並提出四項要求,包括七日內中止盛品儒對亞視的控制,確保王征不再控制亞視日常運作,亞視亦需在三個月內提交改善公司管治的建議書,作出糾正。亞視可以在三十日內向行政會議提出上訴。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指,盛品儒提供的資料有誤導性,相信是想淡化王征在董事局的角色,已將報告轉介警方跟進,是否涉及刑事成份。他強調,亞洲電視需要如期執行管理局的決定,否則最嚴重可被停牌,甚至取消牌照。至於亞視十一月申請續牌時,局方亦會考慮今次個案,但不會單憑今次事件,裁定亞視持牌是否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