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日審訊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傳召曾擔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的王正剛,就薄熙來被指貪污公款五百萬元作證。王正剛表示,在零二年二月約半個月之內,先後兩次與薄熙來見面,向薄熙來建議,將一筆五百萬元工程費用,以諮詢費形式,留給薄熙來作為家用,薄熙來並無回應,但之後就當著他面,打電話給妻子谷開來,指想將這筆錢留給她作家用,詳細情況由王正剛與她商討。王正剛又作供說,曾經在瀋陽谷開來的住所與她見過一次面。

對於昨日有傳媒影到薄熙來被押解離開法院時,在車上面帶微笑,當局早上刻意安排另一架車和薄熙來所坐的車輛平排駛入法院,以遮擋攝影師的鏡頭。法院外的仍有不少公安和便衣警員巡邏;法院附近大範圍封鎖,警員亦阻止民眾在附近聚集和圍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