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六歲的屋邨業主立案法團前秘書,涉嫌向一間水喉公司的東主索取三千元賄款,作為批出維修訂單的報酬,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他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三日預審,被告准以現金一千五百元保釋,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在報住的地址居住。被告在去年一月案發時,是柴灣峰華邨業主立案法團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