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九歲男子,承認趁打麻雀時,在兩名朋友的住所,多次盜竊合共廿多萬元財物,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說,雖然感化報告希望給予被告機會,但由於他在其中一名住在西環的朋友家中,偷去廿三萬元財物,案情嚴重,加上被告無經濟能力償還盜竊的金錢,所以不考慮感化。裁判官又下令,將被告的兩萬元保釋金,攤分給兩名事主,以彌補事主損失。
被告的代表律師今早在庭上,指被告已坦白認罪及深切慚愧。案情指,被告今年二月至七月,多次獲邀到朋友在西環住所打麻雀,趁對方不察覺偷錢,每次金額一萬至三萬多元不等,上月被一名雀友揭發。另外,被告亦多次在另一名住在愛民邨的朋友家中犯案,直至今年六月,被揭發多次偷取總值一萬多元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