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表防止及糾正冤假錯案的意見,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守住嚴防冤假錯案發生的底線;嚴格規範職務犯罪案件辦案程序,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等方法收集證據;重點做好死刑案件的審查和出庭工作;對於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嚴厲打擊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