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市一間內衣廠去年十二月初被縱火,造成十四死兩傷的案件,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案判處縱火男子劉雙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指,二十七歲湖南人劉雙雲,在汕頭市陳店鎮一對陳姓夫婦經營的內衣廠工作。廠方去年十一月底,懷疑劉雙雲偷賣產品或多報件數,要求他解釋才發出工資。劉雙雲與廠房東主及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多次交涉不果,在去年十二月四日到工廠放火。法院認為,被告為報復他人,採取潑灑汽油,故意縱火焚燒的危險方法,造成死傷及導致他人財物遭受重大損失,所犯罪行極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