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廣州市番禺區城管局政委蔡彬,受賄二百七十五萬元的案件,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判監十一年半。蔡彬聞判後表示會同律師商量是否上訴,他因為擁有二十二個物業,被網民稱為「房叔」。案件今年七月在海珠區法院審理,檢方指控蔡彬由一九九八年開始受賄,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二百多萬元,蔡彬當時承認指控,並以健康為理由求情,希望獲得輕判。
去年十月,有網民舉報蔡彬,紀委展開調查,證實蔡彬擁有二十二個物業,但他的申報卻聲稱只有兩個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