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制度的獨立委員會發表報告,指上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內有多項違規情況,包括無將買酒費計入酬酢開支;將宴請政府人員的開支記入公務酬酢,而且湯顯明的宴請經常超出上限,他任內二百零六次有紀錄的午膳和晚膳宴請中,三成七的飲品食物開支,都超出人均上限,部分更花費極大。另外,報告又指湯顯明餽贈禮物數量很多,部份更是昂貴禮物,並不恰當,亦不符廉署政策。

另外,湯顯明兩次到麗江及樂山的外訪,涉及過多無關公務的行程,他向行政長官申請時,只提及訪問雲南及四川;亦有兩名人員出訪巴西時,自行提升至商務客位;另有四次外訪,在未取得行政長官批准前,已發出廉政專員的機票採購單。

報告建議廉署,禁止在公務場合以烈酒款客、集中由行政總部購酒及貯酒、定出標準表格同電腦系統處理酬酢開支申請。同時,廉署人員獲邀出席酬酢活動,或宴請其他人時,賓客人數、開支及獲贈禮物要記清楚。廉政專員申請外訪時, 要明確告知行政長官出訪地點,亦要審慎避免無關公務的行程。

由於廉署正調查涉及湯顯明的投訴,因此政府遮蓋報告的部分內容。行政長官梁振英聯同檢討委員會主席周松崗,下午四時見傳媒。而廉政專員白韞六傍晚亦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