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普選聯盟本月廿二日,以「公民提名何懼之有」為題舉行研討會,公民黨黨魁梁家傑,上月底去信邀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張曉明今日回信梁家傑,婉拒邀請。他在信中指出,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源自基本法規定,必須以基本法為依據,基本法已明確規定,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人大常委會零七年的決定亦已指出,提名委員會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的現行規定組成。張曉明指,他七月中出席立法會午餐會時講過,討論特首普選辦法,正途是沿著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的軌道往前走,而並非脫離法律規定的軌道走彎路,從事法律職業者,更應深諳法治要義,不可逾矩,所以「公民提名」是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