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否決律政司申請,就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成啟聰,被指在政府總部襲擊一名保安員提出上訴。成啟聰早前被裁定襲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要求發還裁判法院重審,及毋須支付答辯人的訟費,高院今早維持原判。對於上訴人認為裁判官錯誤理解案件的事實,導致他錯誤引導自己考慮案件的可能性,高院法官認為,裁判官有權就證供作出取捨及決定,而裁判官有作出整體而非斷章取義的評估,並非在缺乏基本事實的基礎下,作出對答辯人有利的臆測,指上訴方對裁判官的批評是吹毛求疵,矯枉過正。現年四十一歲的成啟聰,去年一月九日在政府總部採訪時任教育局長孫明揚病癒後復工,期間與一名保安員碰撞,被警方控以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