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涉嫌串謀欺詐的代客探監公司負責人和受薪探監人士,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暫委裁判官戴昭琦指,被告向懲教員申請探訪時,隱瞞不認識在囚人士,而在表格上填寫「朋友」,是擔心探訪不獲批准或遇到麻煩,認為被告有不誠實意圖誘使懲敎人員作違反公職的行為。戴昭琦又指,監獄規定只有親屬和朋友可以探訪,候審人士將面對司法程序,更需要防止妨礙司法公正,認為署方規管合理。辯方求情時表示,首被告曾經諮詢法律意見,知道不犯法才安排代客探監;又相信懲教人員會監聽他們對話,並檢查所帶物品,希望法官不會判監。法官說,要等候各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到今個月二十七日裁決;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六人在前年八月至去年八月期間,向荔枝角收押所的懲教人員訛稱是在囚人士的朋友,以獲准入內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