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說本港不會舉辦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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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9-14 10:07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9-14 10:07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譚惠珠認為,倡議佔領中環的學者陳健民建議政府就政改方案,舉辦無約束性公投,並不符合基本法要求,因為本港無憲制安排要求特區政府舉辦公投,在四、五年前討論2012年政改方案時,已辯論得好清楚。
譚惠珠又說,法律訂明中央對委任行政長官有最終決定權,有關的委任權是實質,基本法訂明,普選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要參照現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組成,不會新增其他界別。譚惠珠強調,提名工作及權力屬於提名委員會內部事務,提名委員可以關注輿論或民調,公民、社團或政黨亦可以推薦候選人,但並不屬於正式提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