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兩名男子,非法捕捉二十二種野生鳥類,在瑞安市法院被判非法狩獵罪名成立,其中一人被判監一年三個月,另一人被判緩刑。兩名被告,去年十月連同兩名貴州同鄉,在瑞安捕鳥。四人在江邊蘆葦叢中築起陷阱,十日內共捕捉了三千五百隻野生鳥。民警一個月後,在一間出租房內拘捕其中一人,另一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