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虐待印傭案法官斥女被告行為殘忍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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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9-18 16:4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9-18 16:48
一對中年夫婦兩年內多次虐待印傭,區域法院下午裁定兩人合共八項罪名成立,包括襲擊及傷人等,一項非法禁錮罪名就不成立,女被告判監五年半,男被告就判囚三年三個月。暫委法官指,印傭部份證供誇張失實,有違常理,但相信傷勢並非自殘。法官又指,女被告在事件中有主導角色,行為殘忍惡毒,而男被告沒有阻止,兩人反覆持續以不同手段傷害印傭,嚴重違反誠信,強調文化背景和生活習慣不同,應以包容及耐性磨合分歧,不可訴諸暴力,亦不可視印傭為只會啞忍及容易受欺壓的一群,兩人的行為影響香港作為安全工作地點的聲譽。有印傭工會代表在庭外表示,歡迎裁決,但關注可能有其他印傭面對類似遭遇,希望香港政府正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