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根據亞視的投訴,展開調查,裁定無綫電視與一些藝人及歌手,簽訂的合約苛刻不合理,包括禁止藝人歌手亮相其他電視台時用廣東話,違反反競爭規定,向無綫罰款九十萬元,要求即時停止有關限制,並要在四個月內提交詳細書面報告,無綫可在三十日內上訴。無綫電視發表聲明,對通訊局的裁定表示失望及遺憾,指沒有根據,會尋求法律意見,不排除作出法律訴訟。

目前九成歌手都與無綫簽訂合約,列有獨家條款,出席其他電視台節目要得無綫批准,禁止藝人歌手在其他節目以原聲演出,和不可講廣東話。通訊局認為,無綫在市場有支配優勢,有關合約限制削弱對手的競爭能力。有歌手經理人表示,歌手出席公開活動,因為合約問題,要用普通話接受訪問,感到不方便,相信改變合約後對歌手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