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得悉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綫電視違反反競爭規定,罰款九十萬元,相信通訊局經過周詳調查,考慮多項因素及證據作出決定,如果持牌機構不滿裁決結果,可於三十日內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上訴,但至今未收到他們提出上訴。蘇錦樑又指,今次事件與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是兩回事,重申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會根據法定要求及程序處理,有結果時會盡快公布。如果持牌機構提交續牌申請,通訊局會處理,並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提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