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薄熙來犯罪證據確實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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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9-22 12: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9-22 12:58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早上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微博發布照片,看到薄熙來面露微笑,被帶上手扣,站在犯人欄聽判。法院表示,不認同薄熙來在庭審指,自己早前受壓下認罪,強調薄熙來兩份供詞也是親筆書寫,與其他證人供詞亦吻合,又指薄熙來太太谷開來作證時,表達流暢,情緒穩定,不採納薄熙來指太太有精神問題的辯解。法院亦認為,無證據顯示證人擔心被刑事追訴,而將責任推在薄熙來身上。法院表示,經審理後查明,薄熙來受賄金額下調至二千零四十四萬,主要由於大連實德董事長徐明為薄熙來兒子薄瓜瓜購買機票的費用有瑕疵。薄熙來若不服判決,可於十天內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