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薄熙來的庭審證供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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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3-09-22 10: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9-22 10:44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案件,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庭公開宣判。法院通過官方微博,發布庭審消息,指經審理後查明,薄熙來受賄金額由二千一百多萬元人民幣,修正為二千零四十四萬元,貪污五百萬元人民幣,並濫用職權,令國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法院指薄熙來庭審的證供及辯解不可信,對於薄熙來指證人的口供是在壓力下作出,法庭並不認同,認為各證人的口供及物證都一致,亦與薄熙來早前的親筆自書吻合,因此不採納薄熙來的供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