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在報章撰文,反駁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提出在2017年普選特首加入公民提名,並由提名委員會確認的建議,不符合《基本法》原意。梁家傑回應指,郝鐵川的論點欠足夠理據支持,認為《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只說明,要由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條文明顯容許提名委員會,以確認公民提名,作為有關民主程序,因此雙軌制建議符合《基本法》,外國亦有實行公民提名的例子。佔領中環行動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說,當年《基本法》諮詢時,並無詳細討論普選細節,認為現時應與時並進,設計符合社會需要的普選方案。他說,公民提名是其中一個最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不設立不合理限制,不影響不同政見人士的選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