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再次傳召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作供,委員陳克勤指出,廉署在08年曾訂出表格,訂明要將飲品和小費都計入酬酢開支,但約半年後社區關係處便停用有關表格,質疑是因為湯顯明任內購買茅台等烈酒大增,要避免超支。廉署在08年, 購入九枝茅台, 至09年增加至十四枝。湯顯明否認,他認為任內買茅台數目沒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又指不知道有關部門為何停用表格。